尊敬的李雨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莫让餐厅隐形收费成为法外之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市场局高度重视全市餐饮服务价格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市场局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媒体发布《进一步规范乌兰察布市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其次对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行政指导,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其明码标价,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最后对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积极开展规范餐饮行业价格整治专项行动,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签发人:董建平
联系人:王俊峰
联系电话:13654747852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