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三次会议第0372号提案《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区物价监督的提案》的答复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索引号: 11152600MB19745607/2024-0008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8-29
文号: 乌市市监函字〔2024〕261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主题词: 关于对政协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三次会议第0372号提案《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区物价监督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腾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区物价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市场局高度重视全市旅游市场服务价格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市市场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市旅游景点察右后旗火山景区、卓资县红石崖、九龙湾景区、察右中旗黄花沟景区,以及景区周边民宿、餐饮、娱乐等经营者的经营项目收费开展重点检查。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媒体发布《进一步规范乌兰察布市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并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贴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畅通举报渠道。

二是通过与旅游市场各类经营者签订价格承诺书,使经营者承诺合理定价,透明消费。并对其收费清单进行建台立账,防止经营者在重要时段进行价格上涨情况发生。

三是对旅游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行政指导,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其明码标价,要求商品标签必须标明:品名、产地、规格、成分、等级、计量单位、价格等,并要做到标签准确、醒目、易懂、美观、一货一签,货签相符。

四是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签发人:刘吉明

联系人:郭宝宁

联系电话:18804748822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