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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乌兰察布市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时间:2024-08-22—2024-09-07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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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

为督促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切实维护小饭桌学生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组织起草了《乌兰察布市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办法》。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25号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邮编:012000)。

来信请注明“《乌兰察布市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拨打至:0474-8328129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lcbsyjcyk@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97日。

 

附件:乌兰察布市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乌兰察布市校外托管机构(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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