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8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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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amr.wulanchab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380833)。

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不同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2条,公开公示公告110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2条,12315系统受理情况分析报告2期,消费维权2期,检验检测12期,执法公示15条,政策法规14条,办结领导信箱15条;全年全市共进行了866个批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176户,依法对1088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准入、招投标、审批、信贷、荣誉授予等方面予以限制。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989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1446条,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共17012件,其中咨询4606件、投诉10083件、举报2323件,涉及争议金额264.258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9.825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责任部门、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工作要点,对照细则,将工作一一分解,逐项列出,确保事事有人盯、有落实、有回应、有协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规范和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工作,有效提升网站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定期检查网站链接的有效性,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3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系统召开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效率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征集、反馈、发布、解读等环节信息公开,提高市场政策的答疑解惑的质量、数量,持续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通知,未向公众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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