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0:43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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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办联系(联系电话:0474—8322378)。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不同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6条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条,公开公示公告75条12315系统受理情况分析报告8期,消费警示6期,检验检测44期,指导服务20条;全年全市共进行了394个批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224户,依法对31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准入、招投标、审批、信贷、荣誉授予等方面予以限制。归集行政许可信息32859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3547条,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全年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案件总数为8956件,其中,互联网投诉平台共受理案件427件,办结率达到99.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51.3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领导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同时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一件一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规范和加强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工作,有效提升网站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功能,规范网上办事服务流程,不断加大完善办事力度,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更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定期检查网站链接的有效性,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7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1

0

0

1

1

0

0

0

1

  

、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政府资源的便民性和及时性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一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升政府信息公开观念,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到依法履职的具体过程中,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與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合和渠道宣传作用,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我局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通知,未向公众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围绕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制定《2021年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公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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