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在医疗服务收费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5:23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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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2152600E35130245Q

案件名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在医疗服务收费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乌市监处罚〔2024〕13号

主要违法事实: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对所有的救护车出车病人都收取一次副主任医师出诊费,费用为每次25元,而实际救护过程中却没有副主任医师出诊,当事人这一行为属于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6125元;

2.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12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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