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察右前旗应急管理局在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中第三条规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必须从我旗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察右前旗鑫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丹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货,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市局接到举报后指定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此线索进行相关的调查。经查,当事人为加强该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在其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中以明确要求的方式,限定该旗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察右前旗鑫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乌兰察布市丹展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违背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第一款“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该行为限制了其他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合法权益。
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该行为向当事人下达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建议函,当事人已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通告》内容进行自我审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秩序建立的相关内容。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