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商都县中医医院
企业代码:12152626MBW117534
案件名称:商都县中医医院使用劣药案(中药饮片炒酸枣仁)
违法事实:当事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文书号:乌市监处罚【2022】04号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6562.5元人民币。2、罚款100000.00元人民币,合计处罚106562.5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