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商都县天顺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代码:91150923MA0QKHRQ0D
案件名称:商都县天顺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案
行政处罚文号:乌市监处罚【2023】15号
违法事实:商都县天顺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1台叉车和4台压力容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