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新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03 08:55 作者: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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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丰镇市新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91150981575676255Y

案件名称:丰镇市新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

违法事实:丰镇市新太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1台叉车及1台门式起重机,一号球综合车间1台起重机。

行政处罚文书号:乌市监处罚【2023】1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处罚内容:限期改正并做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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