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008-2024《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09:59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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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8008-2024《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新版家具结构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8008-2024《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近日已发布,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实施后,将完全代替GB 22792.2-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部分代替GB 26172.1-2010《折叠翻靠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4977-2010《卫浴家具》、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安全第1部分:要求》、GB 28008-2011《玻璃家具安全技术要求》、GB 28478-2012《户外休闲家具安全性能要求桌椅类产品》中相关条款。在此之前,相关旧标准依然有效。

一、新标准主要变化

1. 新标准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除婴幼儿及儿童家具以外的家具。

2.与被代替的相关标准相比,删除了一些要求,如GB 22792.2-2008中的“可接受载荷的明示要求、试验程序”、GB 24820-2009中的“折叠产品应折叠灵活,应无自行折叠现象”、GB 24430.1-2009中的“上铺面与下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GB 28008-2011中的“夹层玻璃和贴膜玻璃的边部要求、理化性能安全要求、木制部件与金属部件安全要求”。

3. 新增加了一些要求,主要是双层床类家具,增加了“允许安全栏板与建筑物相连接的情况、第一级踏脚板离地距离要求和楼梯要求、最上层踏脚板与进出缺口间的距离”。 

4. 改进了一些要求,包括屏风工艺要求;折叠翻靠床的结构要求以及剪切和挤压点要求;实验室家具的活动部件间距离要求;卫浴家具的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的安全要求;双层床的结构要求、上层铺面安全栏板的要求、安全栏板被梯子或其他进出方式中断的缺口的长度要求、稳定性要求;玻璃家具中的结构强度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户外休闲家具中的边和角的要求、使用时可接触到的管件、孔和间隙的要求、剪切和挤压点的要求。

二、详细变化解读

 1.范围

新标准规定了家具结构的通用安全要求及特定产品结构安全要求,适用于除婴幼儿及儿童家具以外的家具。 

▲解析:适用于14岁以上在各类场所使用下的家具,包括家庭、宿舍等家用场所以及商场、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 

2. 术语和定义

新标准主要对双层床进行了重新定义。双层床(来源:GB/T 28202-2020,3.41,有修改)在高度方向上有一层或多层床铺面的上表面离地高度不小于600mm、宽度不大于1200mm、长度不小于1400mm的家用和非家用床类产品。注:不包括监狱、消防、军队等特殊用床类产品。

▲解析:与GB/T 28202-2020中3.41的双层床定义相比,降低了离地高度,是为了减小从床铺面滚落下来的伤害;增加了宽度和长度的要求,则意味着双层床中的上层床铺将不允许双人和儿童使用(GB/T 28202-2020中3.38对于单人床的宽度定义就是不大于1200mm,GB/T 28202-2020中3.42对于童床的长度定义就是900~1400mm)。

3. 技术要求

新标准主要分为通用结构安全和特定产品结构安全。其中通用结构安全分为基本结构安全、剪切和挤压点和孔及间隙。

①通用结构安全

a)基本结构安全中对可接触的边和角、固定零部件、其他部件、垂直活动的部件、推拉构件、椅类产品之外的安装脚轮的产品以及稳定性进行的规定。

▲解析:新标准对可接触的边和角中的可接触进行了定义,即座面边缘以及从任意其他边缘(椅背,扶手和座椅下表面)向内120mm以内的地方通常被认为是手指容易接触到的地方;桌面、桌面底部与桌面下方的任意边缘距离小于500mm的任何部位通常会被膝盖和(或)手臂接触到)。

新标准在推拉构件方面相比其他家具类标准有所放宽,增加了在不安装防脱落装置下的新规定,即进行警示标识(标识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5号黑体字)。

新标准将椅类产品之外的安装脚轮的产品与椅类产品中的脚轮规定进行了统一,即在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2个非脚轮支撑脚。

b)随着家具类产品的造型设计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剪切和挤压点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新标准对“放置、调节、折叠时的;驱动结构影响下的;使用过程中的”等3个常用状态下的剪切挤压点进行了规定,同时对驱动机构运行时和受力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可接触间隙进行了规定。

▲解析:正常进行放置、调节、折叠时产生的剪切挤压点,使用者在产生时能够控制自己的动作或者在出现疼痛时可以停止施力,这类剪切挤压点是可以出现的但要符合相关边角的要求;驱动结构影响下和使用过程中时不允许出现剪切挤压点,同时在这两类情况下产生的可接触间隙应小于7mm或不小于18mm。

c)孔及间隙也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点,容易出现夹伤手指的风险。新标准对可触及区域内刚性部件上深度超过10mm的孔及间隙和床头、床尾以及安全护栏上的相邻阻挡部件的净空间隙进行了规定。

▲解析:正可触及区域内刚性部件上深度超过10mm的孔及间隙应小于7mm(7mm手指探棒施力30N不能通过)或不小于12mm(12mm手指探棒不施力能通过),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又深度超过10mm的管口应进行封闭。床头、床尾以及安全护栏上的相邻阻挡部件的净空间隙应不大于75mm且不小于60mm。

②特定产品结构安全特定产品结构主要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产品进行了规定,包括屏风、折叠翻靠床、实验室家具、卫浴家具、双层床和玻璃家具。需要注意的是实验室家具、卫浴家具、双层床和玻璃家具这四类产品,其余产品与对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基本一致。

▲解析:实验室家具中删除了“折叠产品应折叠灵活,应无自行折叠现象”这一项规定。新标准对于卫浴家具上使用的电器及开关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开关安装应与淋水区隔离、电器应符合GB 4706.1的规定。双层床家具主要在上层安全栏板和楼梯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动,如非民用双层床允许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不安装安全栏板、安全栏板仅允许在进出床铺面的一侧留有缺口且缺口宽度在300mm(含)~400mm(含)之间、地面到第一级踏脚板上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400mm、最上层踏脚板与进出缺口间的距离应不大于500mm、增加了楼梯的要求(符合GB 28008-2024中5.2.6.3)。玻璃家具中删除了“夹层玻璃和贴膜玻璃的边部要求、理化性能安全要求、木制部件与金属部件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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