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714-2024《养老机构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导则》解读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0:09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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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714-2024养老机构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导则》确立了养老机构进行认知障碍友好环境设置时的总体原则,提供了通用设置以及在居住、卫浴、交通、餐饮和活动等空间的设置指导。适用于养老机构中认知症照护单元的环境设置,也适用于一般养老机构促进老年人认知功能发挥的环境设置。

认知障碍:一个或多个认知领域受到损害或出现功能下降。

认知障碍友好环境:为代偿或增进老年人的认知功能发挥所设置的特殊环境。

一、总体原则 

(一)安全性

最大程度降低环境中可能导致老年人各类不良事件的风险因素,并对环境中的危险物品加以管控。安全措施形式尽可能隐蔽,以维护老年人的尊严。

(二)熟悉性

营造亲切、熟悉、个性化的居家式环境氛围,以满足老年人的个人喜好或延续其生活习惯。

(三)稳定性

固定空间内设施设备的布局与位置,同时避免频繁更换居住单元与床铺位置。

(四)私密性

提供必要的遮挡或隔断以保证老年人休憩、如厕、洗浴时的个人隐私,并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独处与私密对话的空间。

(五)可定向性

空间布局清晰简单,易于理解与辨识,并提供简明易懂的导向标识,以提升老年人时间与空间定向的独立性。

(六)可感知性

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感官刺激方面,增加环境中有益的刺激,减少有害或无用的刺激。

(七)可参与性

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空间与设施,支持与促进老年人发挥尚存功能,参与不同规模、形式与层次的日常活动与社会交往。

二、通用设置要求

   (一)平面布局

宜采用小规模组团方式设置相对独立的认知症照护单元,每个单元不宜超过 20 人;同时设置多个认知症照护单元时,其位置宜相互毗邻;认知症照护单元的平面布局宜满足老年人的行动路径自由、连贯;宜在出入口、餐饮空间和活动空间的就近位置设置公共卫生间;宜设置安全、安静且便于监护的独处空间;宜设置专门的多感官刺激空间。

   (二)设施设备

   鼓励老年人自主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宜在外观上易于识别,且便于操作。示例:居室与卫生间的门及门把手、床椅、餐具、开关、按钮、马桶圈。

供工作人员使用的设施设备及日常用品,宜采用隐蔽式设计。示例:清洁用品收纳柜、保洁室房门、电表箱、管道井。

窗户宜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同时兼顾通风需求。宜安装可双向开启的门锁。

镜子宜便于移除或隐藏,示例:安装遮帘、贴膜。

开敞式临空区域宜设置防护设施。示例:阳台、露台、高空外廊。

宜配置符合 JGJ/T 484 规定的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示例: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电子巡查。

   (三)物理环境

认知障碍老年人的主要居住及活动空间宜引入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宜设置充足、均匀的人工照明,避免出现大面积阴影或暗区。宜设置满足阅读、书写、手工作业、认知训练、感官刺激等特殊需求的作业照明。不同空间中光照宜平缓过渡,避免强烈的明暗、色温差别。示例:室内外出入口、走廊。

宜消除或减少眩光。宜控制或降低突发噪音。宜避免大面积使用的吸音系数较低的材质,以控制空间混响。

三、居住空间要求

居室宜为单人间,最多不宜超过 4 人。居室的装修风格宜为温馨、舒适的家居风格。居室的布局宜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个人喜好。应避免频繁更换老年人居住的房间或床位。居室门边或门面宜张贴或悬挂有助于增加房间识别的物品。宜在居室的明显位置设置信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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