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产品的消费提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6 09:22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提示如下

关注“新标准”,把握选购节点

自2026年5月1日起,烟花爆竹必须符合新版国家标准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旧版国标GB 10631-2013库存产品的自查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确保新版国标实施后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目前正处于新旧标准交替期,市面上符合新旧国标的产品均可合法销售。5月1日,请消费者关注留意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否已更新为GB 10631-2025。

严守“三看三选”,科学选购合规产品

(一)看渠道,选合法门店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固定零售点购买切勿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直播、路边无证流动摊贩等非正规渠道购买,网络销售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售后维权难且安全隐患大。

(二)看外观,选合规产品。

引线:除摩擦类产品外,必须安装绿色安全引火线,且引线无霉变、无藕节、长度不短于3厘米。

包装:检查筒体是否结实,无变形、漏药、发霉现象。组合烟花底座应牢固,不能松动。

标签:核查厂名、厂址、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含药量等信息是否齐全,坚决不买“三无”产品。新版国标首次明确了“混合包”的要求,如果你购买的大礼盒内含多种不同效果的产品,要确认每种小产品都有独立的合格标识。

(三)看标志,选“个人燃放类”产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个人燃放类”字样(通常为绿色字体),且等级标注为C级或D级。严禁购买标注为A级、B级的“专业燃放类”产品,此类产品药量大、危险性高,个人燃放属于违规行为。

牢记“安全准则”,规范储存与燃放

(一)储存准则:即买即放,远离火源不建议在家中大量或长期存放烟花爆竹。若有少量短存,务必置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干燥阴凉处,严禁靠近火源、电源。

(二)场地选择:空旷平坦,远离危险源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内,选择空旷、平坦的场地。严禁在加油站、下水道井盖(易引起沼气爆炸)、山林、变电站、学校、医院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

(三)燃放操作:阅读说明,安全第一

监护:未成年人必须在成年人全程监护下燃放,严禁儿童独自燃放。

摆放:组合烟花需直立平稳置于地面,严禁手持或倾斜燃放。

点火:建议使用长柄香或香烟等不带明火的火源,身体侧对产品,点燃后立即撤离至5-8米以外的安全观赏距离

(四)异常处理:默数15分钟,浇水除患如遇烟花爆竹未燃、熄火等异常情况,切勿马上靠近查看或二次点火应至少等待15分钟,确认无复燃可能后,用水浇湿报废处理。

四、增强维权意识,保留消费凭证

购买烟花爆竹后,请主动向商家索要购货凭证或收据。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非法销售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