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察右后旗举行“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暨“月月3·15”消费维权进景区宣传活动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09:48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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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发挥消费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吴日根带队莅临我市察右后旗为壹蒙壹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暨“月月3·15”宣传活动,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察右后旗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出席活动。

授牌仪式上,壹蒙壹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获得市首批消费教育基地的单位代表,将继续服务好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传播消费知识,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合格的消费教育基地。

察右后旗副旗长孙燕杰指出,消费教育基地的创建旨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与群众有效沟通,倾听群众声音、解决群众诉求;未来将不负重托,全力将该消费教育基地打造为全市示范高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彦军强调,一是壹蒙壹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要以授牌为起点,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地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消费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二是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次揭牌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认同感、获得感,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消保中心主任吴日根要求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参观体验、普法宣传、知识科普等消费教育活动;以消费教育基地为依托,搭建起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授牌仪式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火山草原景区举办了“月月3·15”宣传活动,在景区内向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服务,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结合典型案例普及热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安全知识、商品“三包”消费知识、食品消费安全教育等内容。同时,走访火山景区商户,排查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商品、哄抬物价等情况,向景区经营者讲解消费维权与诚信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与景区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督促景区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落实创建放心消费环境的责任,进一步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切实营造放心消费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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