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10:18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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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为抓手,将法治建设融入市场监管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年初和年中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2025年度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讲解10次,书面学习12次,共学习各类法律法规54部,局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以全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第三方评估和全市法治督查为切入点,总结工作、报送材料,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整改,做好终期调研评估和考核工作。

二、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普法宣传成效明显

一是开展“每月一法”培训活动。邀请区内外知名的专家进行授课,内容紧贴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提高了实用性。目前已举办九期,全系统3000余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基层人员反响良好,培训质量显著提升。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协调联动促成效。三是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宪法教育馆,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使宪法精神真正融入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单位蔚然成风。四是选派6件作品参加第三届全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其中我局创作的《让法治之光照亮市场监管征程》获得文字类优秀奖。五是组织参加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第三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连续三年以优异成绩进入决赛并获得团体三等奖,同时连续三年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强化

一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加强自由裁量权行使、实施强制措施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截至目前共审核案件32件,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研究会议6次。二是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组织75名在岗执法人员参加年度网上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率100%。三是开展2025年度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参加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其中执法稽查局查办的1起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全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查办的58份案卷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案件9件,总体来看,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仍有个别案卷在程序、法律适用以及文书规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提升。

四、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监督,预防纠正违法不当行为

一是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系统执法部门认真对照“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全面自查整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按照两张清单制定要求,梳理完成市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及时录入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扫码入企”工作奠定基础。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文书撰写培训班和“扫码入企”系统操作培训。系统讲解了行政检查常用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和撰写要点,清晰梳理“事前赋码、事中亮码扫码、事后评价”全链条流程,为规范执法、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纵深推进“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执法理念逐步转变

一是通过年初工作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对“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各地各科室高度重视、有序开展,加大行政处罚裁量精准和不予处罚指导意见的实践运用,“事前把脉式服务、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的执法新模式逐步构建。二是配合自治区局开展“送法下基层”暨“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专题工作调研,活动共培训全系统执法人员348人次,解决实际问题15项,进一步加深了基层执法人员对“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模式的认识与理解,明确了近期工作方向,推动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向纵深推进。

六、全面服务高质量发展,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一是市场准入退出环境更加便利。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围绕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迁移业务事项,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证照联办。阶梯式开展“僵尸企业”清退工作,推广应用“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进一步降低注销成本。截至目前,全市新设经营主体1.84万户,注销1.39万户,累计达到18.49万户。二是信用监管服务效能提升。推行“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分级分类数据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健全“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10批次。扎实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推行信用修复“统一入口、异地登录”,优化“线上办理+线下指导”信用修复服务模式,年内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3万条。

七、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秩序治理扎实有效。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深入推进。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不断健全违规文件处置和公平竞争审查商谈机制,持续规范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程序,年内审查政策措施250件、清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文件23件,会同审查政府政策措施54份、提出修改意见32份。二是重点领域价格秩序持续规范。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开展医保基金、殡葬、养老、水电气等民生领域专项收费检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内退还多收费用34万余元,实施经济制裁200余万元。三是消费维权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2025年推荐119家经营单位申报放心消费单位,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108家。年内新增ODR企业7家,推动5家单位建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教育基地”。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今年以来,12315平台受理投诉9408件、举报2031件,初查率、办结率、核查率均在9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4758万元。四是市场乱象整治有力。聚焦“民意最盼、风险最高、危害最大”,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重点领域案件407件,市场环境得到持续净化。

八、强化监管力度,安全风险防线不断夯实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强化。深入开展乳肉制品、旅游景区、集中用餐、小饭桌等重点业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滥用等违法行为,查办食品案件262件。常态化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系列活动,制发“红黑榜”3期。持续推进“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快检食品2140批次。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30余次。二是药品安全监管巩固提升。强化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督导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医疗机构“码上放心”追溯工作,目前全市零售药店入驻率已达99.63%。深化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指导集宁区药械执法中队、丰镇市药品监管所成功获批自治区第三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稳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推进药品安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加强执业药师“挂证”、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假劣药品认定等综合治理,确保“两品一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查办案件71件。三是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加大燃气管道安全隐患、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等治理力度,消除一般隐患问题460项、重大隐患问题9项,督促企业自查并处置隐患问题2项。四是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农资产品、烟花爆竹、燃气用品、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完成467批次监督抽查任务。

2025年,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与方式滞后、“扫码入企”系统还未全面推开,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论述,加大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力度和普法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实施“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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