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消保中心及市局相关要求,综合信息监测组从2021年12月开始对全市传统媒体广告开展专项监测行动,定期对广播内容及期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监测审核。截至目前,共计发布监测情况分析13期,有效净化了全市广告市场环境。
2023年我组将继续对全市传统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进一步要求全市传统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内部管理和广告发布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继续严格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审查。现将综合信息监测2023年1月广告监测情况分析如下:
一、监测时间及监测对象
监测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监测对象:乌兰察布市电视台、电台、报刊
电视台主要包括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生活频道;电台主要包括交通文艺广播、汉语综合广播;报刊主要包括:乌兰察布日报、三元广告。
二、监测情况分析
在本月日常监测过程中,对乌兰察布市电视台、电台共
计监测各类广告191条,其中,乌兰察布电视台共监测3个频道,监测广告数量129条,涉及公益类广告127条,商业类广告2条;乌兰察布市电台共监测2个频道,监测广告数量62条,涉及公益类广告51条,宣传广告11条。乌兰察布市报刊共计监测各类广告2850条,其中乌兰察布日报广告102条,主要为遗失和公告类广告;三元广告2748条,涉及人才招聘733条、房产出售659条、房屋出租514条、转租转让170条、本地服务93条、售车信息58条、物品出售169条、物品求购27条、个人求职267条、房产求购10条、求租信息39条、征婚信息1条、声明通告8条。以上信息监测结果暂未发现涉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虚假违法广告。
附件: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综合监测月报表
乌兰察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