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志东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应对“职业打假人”“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指导。在学习借鉴部分盟市有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讨论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方法,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认真归纳“职业打假人”“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的特征并向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传达,确保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遇到同类投诉举报时能够沉稳应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鼓励公益性职业举报行为,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严厉打击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过程中存在的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举报权等行为在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各环节,加强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三是要充分完善并发挥“职业打假人信息库”的职能。充分掌握职业打假人信息,不断强化功能和运用,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对职业打假人高度关注、频繁活动的行业和领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和提前预警。
四是进一步完善异常投诉举报名录库,认真梳理重复投诉举报、一人多次投诉举报、恶意投诉举报等异常投诉举报清单,共享信息,协同助力监管执法工作。
五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定期信息通报机制,每月对异常投诉举报数据进行梳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信息互通共享。与公安机关建立恶意索赔线索互通机制。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有职业索赔人利用工具,人为破坏商品包装并向商品包装内放入异物,以录制视频或拍照向经营主体索赔的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线索通报给市公安局处理。
签发人:吴占军
联系人:白茂林
联系电话:15847409651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