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委托方和代理机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华商标协会制定了《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应签订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形,合理选择使用。使用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2.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 3.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4.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