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八十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申长雨
2023年12月29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pdf
主办: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474-8320486
版权所有: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25号 邮政编码:012000
备案号:蒙ICP备1900425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9000022 蒙公网安备 15090202000096号 网站地图